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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密斯家族的人都很狡猾,也特别机灵,难怪善于蒙骗普罗大眾──真该死!只能说他真是衰,要怪就怪他的名字上有「史密斯」的姓氏,成了我復仇的对象。
每次我晚到家,玄关总是有许多酒瓶,你班后经常买许多酒回来,喝得昏昏沉沉,倒在沙发上,我沉默地帮你捡起那些酒瓶,站在你边拭,有一次忍不住对你发火说:「千冬,不要再喝酒了,对不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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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不能再多等我几秒鐘?如果是你的话,我愿意跟你一起走啊!至少不会像现在这边,你一个人去面对冥府的审判。
然而,我到家打开门,玄关依然摆放了许多酒瓶,你常坐的沙发上到是郁的酒味,桌摆放几十颗印了「xx」的药,连地板都散落好几包药袋,我不知这些药品到底从哪里来,着急地到寻找你的影,最后──
我,或许是在无意之间知xx特效药第十七号的计画,他写在艾德温医生的手臂上,大概想提医生这件事很危险,还故意让镜拍到计画施行的时间。
那一天我终于找到一份科技公司的正职,买了一份庆祝用的大糕,上面写了一些话要送给你,然后我拿着之前累积的钱财,终于把那支非常适合你的电錶带回去,我偷偷在鐘錶的环扣上,刻了你的名字。
一个人死,是多么凄凉的事呢?我牵着你的手,准备去找刀自刎时,几张放在书桌上的纸被风散,我站了起来,追着那些纸张,瞧见尾端的一句话──我你,但是我实在受不了,即使我继续活着,有一天会变成你不认识的那个我……
我无助地坐在地上,努力想把冰冷的你变得温些,泪一滴也不,痛彻心扉,不断反问自己,要是可以再提早一些回来就好了,这样不知能不能把千冬救回来?都是我的错,千冬那么好的人才会死。
我没办法拒绝你说的话,每一次唸完你,心又会捨不得,一次次放任你之,我到后来失去了你,才知你为何当初会收留我。
我在寝室,发现一张椅倒在地上,抬一看,你不知何时准备好一条麻绳,钉了一个掛勾,上吊自杀,独自带着狰狞的面容离开人世。
就因为「史密斯」,我的你才会走到无路可退的地步。
我总在想,要是没有在酒吧遇到你,我会变成一个怎样的人?
有时候半夜要去商业区的大上协助的施工,留你一个人在家里,那时我不晓得你其实是个刚院不久的病患,只知你在一间超市上班,担任收银员,听你说过不久还会升迁当店,所以我打算多赚钱,送给你一支贵重的手錶来答谢你对我的照顾。
我的心难得那么雀跃,走在路上都蹦蹦,迫不及待回去跟你分享这个好消息,想看到你久违的笑容,想证明你收留我绝对没错,想告诉你,我有多么你……
为什么你要选择自杀,离开我呢?
我放手上的糕和礼,赶站在椅上,把你救来,摇着你的,呼唤你的名,甚至行了许多次的人工呼,嘴盈满一血腥味,而你的双仍然闭。
你平白无故地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幸福,让我有地方住,睡在绵的床上,三餐都有着落,所以为了报答这样的你,我在商业区寻找各工作,无论薪多微薄,工作多辛苦,能赚钱的我都接了。
我们都害怕只有一个人的夜晚,你又何尝不是?
「不喝酒,我浑不舒服,你还小,不懂大人的辛苦,别吵了,我最不想的事,就是跟你吵架,吶,帮我拿那罐银的酒瓶来,喝完我们来好不好?」你慢慢解开上的釦,鲜可的膛,曖昧的目光注视我,耐不住你的要求,我还是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