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时期的文贞绪是那绝对不会因为仪容仪表被扣分的学生,后来上了大学,剪了一个过肩的短发和刘海,别无其它,化妆和护肤是工作之后才开始的,却也都是淡妆。
是那迷幻且并不明朗的灯光,对文贞绪来说跟酒吧差不多。
李素说:“你说贞绪?她不会喜这些的,我们玩就可以了。”
文贞绪觉得最近的自己似乎有病。办法多的是,嘛偏要用这。
果然很不一样。她想。
她答:“不认识。”然后扭看她,“不过开心嘛。”
周围的人群开始动。音响就在旁边,太吵了,文贞绪觉脚的地面都在震动,仿佛来到了一艘风浪上的船只,她大喊着什么,却没有一个人听见,明明想要离开,晃晃悠悠间,又被那只手抓住。
姜化柳啧了一声,冲她抬起,那么骄傲,“我乐意,今天我就想要漂漂亮亮的,不行么?”
这时,舞台上的音乐正好来到。
文贞绪到不解,问她:“你的工作不是手模么?打扮得这么好看嘛?”
她对这方面一向没有太多的望,整洁明朗就行,何况就她的专业与工作来说,丽的外表并不能给她带来更为优质的利益与金钱。
她不太喜这里,正神,就被不知哪里冒来的姜化柳拉着来到人群的最前面。
她受够了,再次扭想要离开。
她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,亮堂堂,明晃晃。
音乐从场馆四面的音响中响起,人群逐渐向舞台汇聚,灯光也随之晃动起来。
文贞绪转回视线,默默发动汽车。
文贞绪以为这支乐队是她的偶像,于是凑到她耳边问她:“你认识她们?”
以前文贞绪以为人喜的类型即便不是大差不差,也应该不至于南辕北辙才对,如今这个想法被打破了,便不由得好奇起来:李素究竟为什么喜她呢?
上车后,姜化柳跟自家主人似的打开车后视镜抿了抿红、理了理发,手指将额前一绺发勾到一旁,中一抹对自己貌的赞赏,这才满意地合上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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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声音还在耳边回,可姜化柳已经牵着她的手呼起来。
乐队上台了,刺的灯光打来,经过镜片的折,让她有些睁不开,她试图避开目光,却又看见周围满是数不清的陌生人。
莫名其妙。
她浑上都透着致,尤其她的那双手,说是白玉无瑕都不过分。
一瞬间文贞绪上泛起了层层寒,直天灵盖的窘迫让她想起李素。
有什么好开心的,真是不理解,就像她不理解李素对她的喜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