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了,黎孟夜跟着想通了个中瓜葛。
圣况那三场对决的结果不重要,路霜寒说需要时雁一的能力,实际只要他动用了能力,就意味着可以拿到血!
“我不明白……我的血于他而言何用?”
即使再没有记忆,时雁一百分百确认自己与魔界毫无干系,要说他的血特殊程度,也仅仅只在于他操控才有效。
黎孟夜手指一顿,这才想起时雁一还不知同生共死契发生了转变。
*
时间回退至早些时候。
雀安被时雁一大力掀开后,没有再纠缠。
从衣袖袋里取出一个瓷器小瓶,指尖顺着瓶口方向,原本已经干涸凝结在手上的血迹,受灵气熏过,一点点滴落进了瓶中。
雀安合上盖,慢条斯理地整理着有些许凌乱的衣服,转身去了客栈的三楼雅间。
没有敲门,直接推门而入。
“你要的东西,费了些功夫,但我还是拿到了。”
屏风后的影子动了一下,尔后鲜红的衣衫掠过一角。
出来的少年冁然而笑,正是路霜寒。
“真是多谢你帮忙了。”
雀安将瓶子抛给对方,问道,“这人能力虽然有趣,但他的血对你有何用?想必你也清楚,特殊的不是血液,而是对方这人能赋予血液发生变化。”
“这还得感谢我亲爱的堂哥,和他那个冷脸不爱笑的妹妹,亲手给我奉上的大礼啊!”
第三十二章 完球,恋爱脑长出来了
因这生死契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
虽然局面被动,黎孟夜倒也不后悔这个决定。
毕竟他不是那种不喜欢了就随手丢弃宠物的不负责任的主人。
之前的记忆提供的线索并不多,确切地说,那记忆前期围绕着时雁一展开的篇幅居多。
而当时,对方并没有来魔界这个选择,后续的发生的一切以此为节点,有了截然不同的发展。
因此在探查到百源派的动静,明知拘灵阵不是儿戏,黎孟夜依旧来了魔界。
实在是担心有的人太不设防备,轻易叫人忽悠了过去。
没想到还是棋差一步。
时雁一识海里的魔君是个隐患。其人在传闻中给人的形象一直都很光风霁月,但若真得品格高尚他就不会成为魔界的一份子。
时雁一是真不知晓其中利害吗?黎孟夜并不认为,这人和他作对时心眼子都能把人射成筛子,怎么才离开他视线没多久,就被人三言两语哄得将识海敞开,还让肆意窥探。
黎孟夜更相信对方是在放长线钓大鱼,时雁一过分擅长利用手头的一切,或许因为拥有的、能作为筹码的东西统共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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