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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这,林别后背汗直竖。
“你这代价大啊。”林别双手叉搭在大上,微微垂瞥了郑迷的。
“行了你少说两句吧,该休息了。”路驰站起不由分说地将郑迷的两条手到被里,“受了次伤还当上人生导师了。”
“打郑迷的那人是我前前前……他大爷的,”路驰搓了一把后脑上的发,“算是我初恋吧。”
林别还是刚知这文的由来。
路驰一开就是爆炸的。
意识到他是想说这事的来龙去脉了,林别赶坐正了,了洗耳恭听的准备样:“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事儿?”
“倒是没什么需要帮忙的,那人昨天压在公安局毒瘾犯了,这时候应该被移送到戒毒所了吧。”说完,路驰脸上莫名现一抹羞涩,“郑迷劝我把这件事告诉你们,他说不告诉你们,你们可能不放心。”
嗯?!
林别在一旁偷笑,见路驰看过来才收起来大牙。
没在一起,那想必也是快了。
最后他叹一声,总结:“老话说的就是对,人生在世就是要及时行乐。”
“别说的我像他似的,要不一会儿又得跟我生气了。”郑迷敛起笑,正经,“之前我始终想的是不能耽误他,并且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洗脑这才是不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,不过酒瓶戳我脑里的那一瞬间我就发现,什么狗不会后悔,我真后悔死了,还好没有真死,要不然我的魂魄都得变成孤魂野鬼。”
“不过还好,当时也在那儿喝酒的郑迷把我救来了,还资助我继续上学一直到大学毕业,我谢他,也喜他的。”说到这,林别看见路驰脸上的沉重神被柔和的笑意抹去,“我以为那之后我跟那个人不会再遇见了呢,没想到他又现了,这么多年了居然以为我还是当时那个为他是从的笨,大言不惭地请求我的原谅,我都变了这么多了,那个人却依旧没变,脾气一样的大,一言不合就动起了手来。”
“那人叫潘。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,十几岁的时候逃来打工遇见他的,当时他对我好,不过就是人有怪癖,你们之前不都问我为什么在脖上纹这个嘛,就是他让我纹的。”路驰握着自己脖上那圈文,神里盛满了怒意。
说到这后面发生的事都能想象的来了,林别叹了气,抓着路驰的肩膀拍了拍: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,只要你说我尽可能到。”
路驰继续说:“我当时什么都不懂,就知他对我好就跟着他,他让我什么我就什么,不过直到有一次他把我带去了个酒吧让我喝了加料的东西,我才知他要把我‘卖’给别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