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我并没有实际作用在现实世界的人上,鉴于我的黑雾实际上是黑暗维度的存在,估计表现在现实世界就是没见过的法。
毕竟这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,正常人来都得死。
就在我离开的时候,我注意到先前追击去碰巧救的西装男人正探探脑的朝着巷望来,看见倒在地上的老爷爷之后犹豫了好几秒,最后还是拎着自己的公事包朝着巷匆匆的跑了过来,一边跑还一边打着电话。
不过王的好自然是行动足够隐蔽。
但对我来说,就跟可以穿梭在电视机中的贞一样功能极,缺就是要到给自己布传送门。
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王来作为这次使用形态的缘故,但谁料到他这么不争气,闻个血就了半天的,这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,我到底是在行侠仗义还是在豢养储备粮可就说不清了啊!
真好。
可是,又要说到另一件事了!
我在哥谭爬了整整半个夜晚,切换成怨灵生生吓傻并且挂了好几个抢劫犯、走|私犯以及毒||贩在钩上之后,终于满意地将分放回了颠倒世界,然后从自己的之中睁开了睛。
烂脑壳、被三角的大刀砍得到都是块还是被钉的锁链贯穿全,通通都可以摸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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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对一个足有五米五的怪来说,隐蔽这个词简直跟他没有半关系,但架不住王是可以穿梭在颠倒世界的啊!我只要安几个传送门,就可以在哥谭的颠倒世界之中潜伏着,用不到的时候就让王挂机,那些传送门只要我不开启就无法联通到颠倒世界,自然也阻隔了别人来的可能。
因此包扎好老爷爷之后我就匆匆的从传送门跑了,从此以后王就是单纯的传送工了,等到了目的地之后就把甲切换成其他屠夫,不然我一边救人一边也太丢人了!
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,他可是以人类血为的,闻到血腥味基本就等同于开饭了的信号,因此我给老爷爷一边包扎伤,一边还止不住自己的动作,霹雳啪啦的狂,结果最后包扎完的时候,觉自己的比老爷爷的血都多。
本来包扎老爷爷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,但是!王他的手很难控制,拿医疗箱都差被尖锐的手指扎破好几次,更不用说他本没有睛,好在嗅觉简直比狗都灵,血腥味最重的地方就是伤所在。
天刚蒙蒙亮,我听见外传来我爸爸跟达米安谈的声音,他们似乎正在回房间的路上,我爸爸好像说了什么达米安不听的话,他正在青叛逆的反呛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