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丈街富丽繁华,回望千尺锦绣成堆。
宁瑟揣着,振振有词地应:“我问过掌门仙尊,他说你小的时候,最喜吃的东西就是甜羹。”
即便现在喝醉了酒,她连细节都记得很清楚:“汤羹里的糖不能放多了,最好再加一蜂,据说你小的时候偏甜,从不吃有一酸的仙果。”
清岑从宁瑟手中接过装酒的竹筒,继而握上她细白如雪的皓腕,牵着她走上回去的路。
额抵上清岑的手臂,她又自言自语:“不过肯定没有桃酥仙果好吃,可惜这里没有卖,我明天再去街上买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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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八只母一字排开,“咯咯哒”的声音不绝于耳,待到它们羞涩地移开爪,每只母的都卧了一枚。
清岑拿起那些,重新放回她的衣兜,很是云淡风轻:“我以为说多了好听话,会显得更磨人。”
“我还没闭关的时候,你很少和我说这话,这好听又很甜的话。”宁瑟走近他侧,脚底晃了一步,带着几分醉意:“你虽然讨人喜,却经常是心非,其实有磨人。”
☆、第53章 漫尔
清岑见她胡言语,心中有些好笑,“怎么突然想到这些?”
宁瑟不太能看得见他们,漂亮的眸里只倒映了清岑,她好像站在一片无人之境中
清岑的话有理有据,让宁瑟十分信服。
“是么?”清岑:“你现在走不稳路,我想把你抱回去。”
言罢,她还打了一个酒嗝。
也许是因为酒劲上,宁瑟又打了一个酒嗝,然后开始翻起了旧账,“你有时候会故意冷落我,就好像刚才那样,忽然放开我的手,让我的脑有懵。”
店主张大了嘴,以为前的人着了疯。
宁瑟仔细掂量了一,竟然觉得很有理。
后来他的法力临近巅峰之境,几乎不再需要,而今数千年已过,他其实不太记得自己从前喜吃什么。
她说得前言不搭后语,清岑却很明白她的意思,他停步松开她的手腕,她意识地将他抓,像是柔的蔓草缚住磐石,定不移地同他十指相扣。
话音落罢,他又添了一句:“你之所以觉得脑懵,大概是因为喝多了酒。”
不过掌门仙尊似乎还记得,而宁瑟对清岑的一切都很上心,于是曾经孜孜不倦地求教于掌门仙尊,将清岑的喜好刨问底。
因为糕要用,所以铺的后院里养了几只芦,宁瑟话音刚落,院里传来一阵“咯咯哒”的声音,那店主后知后觉地转过,只见所有芦都朝这里奔了过来。
昆仑之巅的藏书浩如烟海,清岑的父亲还给他留了不少手札,他有时会觉得这些东西一辈都看不完,所以只能更加珍惜光,也更加勤奋努力,经常到了废寝忘的地步。
他年纪还小的时候,在修法一途上极为刻苦用功,每天至多睡三个时辰,从早到晚都有繁重的任务。
月和灯影粹,星光也变得朦胧,杂声喧闹的大街上,有无数路过的陌生人。
她虽然有,齿还算清晰:“我给你酒酿羹,听说这是凡界的名,又甜又好吃。”
要接最后一单,还没说话迎客,就听宁瑟:“来,给我个。”
店主瞠目结地看着宁瑟,满心以为自己遇到了一只母,正因为她是一只母,所以才能如此驾轻就熟地控同类。
清岑幼时在陌凉云洲大,后来又去了昆仑之巅学修法,昆仑之巅的掌门仙尊收他为徒,和其他仙尊一起不遗余力地教导他。
宁瑟看了,又听清岑同她说:“现在的喜好已经变了,你给我什么,我就偏什么。”
因为宁瑟此番用力过猛,装在兜里的来几个,然而尚未落地,便被过往云稳稳托住。
宁瑟面满意的微笑,从袖中掏银元递给了店主,又蹲来把揣兜里,转时刚好撞上了清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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